“我利用村委会主任身份,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费劲心思套取苗木补偿款,到头来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2020年9月,益阳市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原石坝村村委会主任罗若放,因犯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
如今,年近70岁的罗若放最渴望的是自由和家人的陪伴,而绝非金钱,只是这种醒悟却来得太迟了。
2015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间,罗若放先后任石坝村村委委员、村委会主任,负责协调石坝村征地拆迁工作。看着一笔笔数额巨大的补偿款,罗若放动起了歪心思。
2016年上半年,益阳市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在石坝村开展某征地拆迁项目。罗若放向园区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徐某等人(已另案处理)承诺,配合做好工作,但要“稍许”给点好处。而徐某等人也想从中牟取利益,见罗若放如此表态,双方一拍即合。在罗若放、徐某运作下,他们从发放补贴的9个户头中,选取熟识的村民户头,通过虚报苗木数量与更改苗木胸径大小的方式,一次性就套取了27万元。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罗若放认为找到了一条发财捷径,心想一定要紧紧抓住徐某这条线。钱到账后,他立马送给徐某5万元现金和2条名贵香烟,捆紧他与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之间利益集团的关系。
之后,他们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熟悉相关政策的优势,钻制度的空子,牟取更大利益。
2017年10月,在该村某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中,徐某同意在苗木补偿中给罗若放“少打折扣”(即多给予补偿)并解决一些处理纠纷的费用。
罗若放心领神会,他联系征地协调办工作人员艾某(已另案处理):“这项目可否做费用出来。”艾某说:“可以。”清点苗木时,罗若放同艾某讲:“到时给你们一点费用”。艾某看土地上苗木不多,有虚报套取苗木补偿款的空间,就和罗若放商量如何操作。罗若放提议,按苗木实际数量先付村民补偿款,再由他签字报补偿名单给艾某,艾某夸大苗木数量后再按程序报批。
随即,罗若放把这块地上种了苗木的农户,单独喊到现场清点苗木的数量,谈好补偿价格,并交待这些农户以后就不用管了,他再晚上给每户送钱。有些农户在这个项目里有土地但没有苗木,罗若放就以这些人的名义,凭空捏造户头套取苗木补偿款。同时,对村民说,抢栽抢种的苗木,补偿费只能打四折,事实上艾某等人做申报资料是按百分之百的标准补偿的。
对于有工商、税务登记的花卉苗木公司,苗木移栽后还有养护补助费,罗若放通过借取苗木公司资质,直接套取苗木移栽后养护补助费。
同时,因苗木公司是私人的,不属于村务管辖范围,发放到苗木公司的苗木补偿款无需在村务公开栏公示。这一监管漏洞又被罗若放等人很好地利用,他们利用苗木公司向农户发放补偿款,掩盖其虚报套取行为。
通过这些方式,从2016年至2017年的两年时间里,罗若放等人将村民的苗木补偿款当作“提款机”,从6个征地拆迁项目中,大肆虚报套取苗木补偿款,罗若放共非法获利115万元,向徐某、艾某等人行贿56万元。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再隐蔽的手段在群众的监督面前也无处遁形。根据群众举报,罗若放这一隐藏在村级自治组织中的“蛀虫”终被揪出,与之相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也一并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其中徐某被开除党籍、撤职降为办事员,艾某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务关系。
益阳高新区纪工委以此案为鉴,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监察建议,深入排查廉政风险,梳理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完善审批流程和财务制度,完善征地拆迁丈测分离制度,全面公开补偿标准、补偿面积、补偿金额,明确驻村第一支书对所在村的征地补偿明细再审核再把关,实行签字负责制,为基层拆迁人员的权力加上一道监督防线。同时,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对征地拆迁一线人员和村干部进行点对点警示教育,严明工作纪律,狠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执纪者说】
村(社区)干部工作在基层第一线,直接联系群众,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宣传者、执行者、落实者。当选为村干部,就应对得起群众的这份信任,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守护者,而不能在利益面前动起了歪心思,反而成为啃食群众利益的“蛀虫”。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三湘风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