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习园地

【红色潇湘】胡耀邦写给家乡大队党支部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5-21阅读:2654

  在胡耀邦同志纪念馆陈列着这样一封特别的信件,这封信件的背后有着一段感人的故事。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正值国民经济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胡耀邦的家乡浏阳县文家市镇金星大队修建了一座小型水库,由于物资紧张买不到发电机,于是大队党支部找到了胡耀邦的哥哥胡耀福和堂弟胡耀简,请两人一同去北京,求助时任团中央书记的胡耀邦购买发电机。去北京,总不好让他们空着手进胡耀邦的家门,于是便捎上了一些家乡的土特产冬笋和芋头,这样也是按照家乡农民的习俗表达了家乡人的一点心意。

  耀福和耀简去了胡耀邦家,直截了当的讲了家乡大队领导的请求。胡耀邦认为修水库发电是件造福于百姓的大好事,同意帮忙买发电机,但是对于他们两人用公款作路费以及送来一些土特产这两件事情却十分生气。他当即提笔给给家乡文家市公社金星大队党支部书记龚光繁同志以及金星大队党支部写了一封长信和一张便条,并按照市价退回了土特产的价款。信的内容如下:

  光繁同志:

  我再次请求你们,一定不许他们来,这次他们来的路费,听说又是大队出的。这就更不对了。中央曾三番五令要求各地坚决纠正“共产风”,坚决严格财政管理制度。你们怎么可以用公共积累给某些干部和社员外出作路费呢?这是违反中央政策的啊!如果社员要追查这些事,你们是负不起这种责任的,请你们党支部认真议议这件事!一切违反财政开支的事,万万做不得。做了,就是犯了政治错误。

  送来的冬笋和芋头,这又是社员用劳动生产出来的东西。特别是现在困难时期,大家要拿来顶粮食,你们送给我也做得不对,但是已经送来了,退回去又不方便。只好按照你们那里的价值,退回二十四元钱,交耀简带回去,请偿还生产这些东西的社员。在这里,我一万次地请求你们,今后再也不许送什么东西来了。如果再送,我就向你们县委写信,说你们犯了法,犯了政治错误。

  这封信的最后,胡耀邦又将上一年七月份收到的农产品一条条列举,按照产品在家乡的价值,共折算成27.9元,交胡耀福带回,退给公社。

 

附在信后的一张清单

 

  这张特别的清单,上面详细地记载着:

  去年七月带来:

  1.茶油15斤,每斤0.54元,共8.1元

  2.豆子10斤,每斤0.1元,共1元

  3.油饼60个,每个0.08元,共4.8元

  4.熏鱼20斤,每斤0.7元,共14元

  5.一共27.9元,交胡耀福带回,务必退回公社。

 

  胡耀邦

  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尽管已过去7个月时间,胡耀邦仍旧一笔一笔把账算清楚,折算成钱款退回家乡的公社。我们在字里行间看到的也许是柴米油盐事,但这折射的却是一位共产党员的清廉自守之心。品读着这封特别的信件,让人感慨良多,那发黄的字迹折射出胡耀邦公私分明坦荡无私的崇高品质。而这种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一尘不染的高尚品德,人们将永远铭记在心。(供稿:胡耀邦故里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