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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1-07阅读:2640

  日前,衡阳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衡山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开云镇政府对破坏公益生态林兴建“活人墓”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衡山县紫金山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发现开云镇金峰村境内有人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兴建“活人墓”。2019年3月紫金山国有林场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开云镇政府,上述三家单位在收到报告后未引起重视,未进行调查核实,存在履职尽责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2019年4月,湖南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对“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开云镇民政办作为一线部门,未实地走访摸排,未及时发现金峰村境内兴建“活人墓”问题,存在摸排工作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等问题;衡山县民政局在汇总摸排情况时,未对开云镇民政办上报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存在数据审核把关不严、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衡山县森林公安局作为森林防护执法部门,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存在日常巡查不到位、监管不严等问题。2020年11月,时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张文军、政委陈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12月,县林业局副局长许冬根(分管执法大队)、副局长许锦云(分管森林公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民政局正科级干部曾宏峰(分管殡葬改革工作)、社会事务股股长尹晓华(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江永(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开云镇民政办助理刘晶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政办工作人员刘小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耒阳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徐冬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9年9月6日,耒阳市委巡察办向耒阳市科协党组反馈巡察整改意见。耒阳市科协收到巡察整改意见后,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流于形式,导致巡察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直至2020年4月才将整改资料送至耒阳市委巡察办。同时耒阳市科协还存在巡察整改材料把关不严问题,部分材料照搬照抄网上原文,多处出现“某省委办公厅”“某省政府办公厅”等字样。徐冬开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整改落实不力。2020年11月6日,徐冬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衡南县商粮局对临时储备粮监管不力的问题。2020年5月,湖南某米业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粮食出库通知单的情况下,擅自将省级临时储备粮出库给广西某生物公司。衡南县商粮局作为监督方,在粮食出库、日常粮储检查中履职不力,监督检查走形式、走过场,未及时发现库存异常,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县商粮局粮食调控和储备股股长贺祝寿、粮食监督检查股股长刘少卫存在敷衍塞责、监管不严等问题;党委委员、副局长欧阳军(分管粮食调控与储备股),党委委员、副局长蒋宏功(分管粮食监督检查股)存在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0月22日,贺祝寿、刘少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欧阳军、蒋宏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衡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