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布。回想2016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世,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利器,为党内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三年来,许多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时隔3年,为啥又修订问责条例?
现在,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更加要求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可是,有的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这次修订问责条例,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明确问责主体、压实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宏伟蓝图,需要共产党人担当尽责来实现。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有的领导干部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造成严重事故;有的地区部门好人主义盛行,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这次修订《问责条例》,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拔除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落实的钉子户,打通政令不通的关节点,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已取得历史性成就,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但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从查处的案例看,有的一把手对反腐败不抓不管,有的领导干部在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等涉及群众现实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有的地方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得不到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这次修订问责条例,就是要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抓得不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等问题,完善问责情形,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问责条例实施3年来,积累了宝贵经验,是时候总结提炼了。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比如,既有问责不严、避重就轻,又有问责泛化、简单粗暴;既有问责程序不够规范,也有问责尺度把握不一;既有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自己整改落实,也有以追究直接责任代替追究领导责任;既有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等没有根除的老问题,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断凸显的新问题。修订问责条例,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的原则、程序和方式,规范问责、精准问责,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精神。
新的问责条例来了,党员干部们要更加求真务实、努力干事创业,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然,会被问责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