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发表时间:2019年02月22日 08:47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数:203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今年工作时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实效。
提高监督实效,首先还是要把传统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真正用起来、发挥好作用。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老办法用不好,新办法不善用。一些地方使用传统监督手段流于走形式,而新的监督手段又不多,停留在“坐堂门诊式”的被动监督。有的地方开展监督过度依赖听汇报、述责述廉等办法,耳不聪、目不明;有的地方墨守成规,僵化执行,只求监督范围覆盖、监督程序走对,对监督效果如何不甚关注。
传统监督方式不是不管用,而是有些人不善用。比如,谈话函询是监督的重要手段,但一些地方开展谈话函询效果不佳。据有的地方纪委监委反映,谈话函询反馈否认的情况一度占比很高,监督实效大打折扣;加大谈话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后,这一比例显著下降,监督实效有了明显提高。用好用足传统监督手段,就不能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要搞好抽查核实,要进行“回头看”,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与监督对象的面见率、面谈率,使监督由“背靠背”到“面对面”,见人见事见思想,才能有效提升监督质量。
提高监督实效,还必须在创新监督方式上下功夫。谈起创新,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总感觉比较难,办法不多,渠道比较少。从各地创新监督手段的情况看,研究清楚传统方式,吃透实际情况,通过创新升级赋予老办法新的生命力,也能大大提高监督的实效。比如,有的地方要求民主生活会前,监督检查室给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提交必须说清讲透的“问题清单”,让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精准有效;有的地方通过巡视巡察联动、异地交叉巡察、提级巡察等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时代,网络数据特征明显,提高监督实效还要注重技术创新,探索搭建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为监督提供技术支撑。比如,贵州省以“数据铁笼”建设破题,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了以民生资金、“三公”经费、执纪审查监督系统为主的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平台,实现对问题线索发现处置的智能监控。天津市综合运用信息技术,以问题线索处置为核心,设定电子化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流程,实现集中管理、规范流转、跟踪督办、实时查询、统计分析、向上报送等功能,打造完整监督链条,使监督更快、更准、更有力。各地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应加强统筹规范,分层级建设相应重点内容信息平台,实现平台互联、数据共享,以技术支撑、数据分析增强监督实效。
单独使用任何一种监督方式都不可能包打天下,提升监督实效必须把各种监督方式贯通起来、综合运用。比如,有的地方反映“通过参加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很难发现问题,被监督单位不会将问题摊到会上说”;有的地方把日常监督等同于问题线索处置,离开问题线索就不会监督;有的地方发现问题过于依靠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发现不了问题,巡视一去挖出一堆问题”,等等。这里面既有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也有方法不会用、不善用的问题。改变模式化、碎片化的监督,把多种监督方式贯通起来,构建一张全面监督的网络,才能让党员干部无时无刻不处于有效监督之下,才能让作风和腐败问题无处遁形。(特约评论员 聂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