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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通报5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3-30阅读:2925

日前,湘西自治州纪委对5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泸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干部李云付等人在结对帮扶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11月底,泸溪县驻村办在潭溪镇小能溪村督查中发现,该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干部李云付1至11月未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走访,帮扶责任未落实,另有5名干部到结对帮扶贫困户走访次数未达到要求,小能溪村有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该局结对帮扶干部基本情况不清楚,对帮扶政策不了解,对帮扶干部不满意。2017年11月28日,泸溪县委办、县政府办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干部落实帮扶工作不力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批评。2018年1月23日,李云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古丈县岩头寨镇枞树村党支部书记张圣前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工作不实问题。2014年5月枞树村党支部书记张圣前违规将其父亲张某江列为贫困建档立卡户;2017年违规将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补贴的张某江、唐某秀、张某荣三户再次纳入危房改造统规统建维修对象。2018年3月15日,张圣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保靖县普戎镇党委副书记左宇、司法所所长田宏围、下坝村党支部书记彭运发在脱贫攻坚中工作不实、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下半年, 下坝村党支部书记彭运发在未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将27户71人兜底户调整为低保二类户;违反程序将未经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的42户86人列为拟脱贫对象上报。田宏围作为镇驻村干部工作漂浮,在入户核实工作等环节不认真,左宇作为镇分管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对脱贫环节把控不严、履职不力,均未发现下坝村验收通过的脱贫户名单与村民主评议会评议的拟脱贫名单不一致,导致下坝村脱贫攻坚基础不实、底数不清。2018年2月12日,左宇、田宏围、彭运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永顺县石堤镇党委副书记彭继忠在脱贫攻坚中工作不实、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彭继忠在担任石堤镇政府石堤片片长期间,未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脱贫攻坚集中整改精准识别阶段有关工作的要求,对辖区冷水村农户调查摸底工作不彻底,没有实现全覆盖,获得的信息不详实,导致脱贫攻坚省督查发现冷水村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不力,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一定影响。2017年11月22日,彭继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龙山农村商业银行洗车支行原行长伍先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6年上半年,时任龙山农商行洗车支行行长伍先仁没有与县、镇扶贫办正式扶贫系统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给伍某贵、向某平等13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建档立卡户扶贫贴息利率标准办理了贷款,造成国家扶贫资金的损失。2017年12月14日,伍先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湘西自治州纪委、州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