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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⑤】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发布时间:2020-06-22阅读:2504

    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出具虚增面积、随意分户等虚假证明,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等。

 

  2.使用公共或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与他人进行利益交换,谋取私利。

 

  3.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4.在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福利事业以及社区“一事一议”小工程建设,宅基地使用安排,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和流转等经营活动中,违反公开公正原则,搞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5.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6.有其他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