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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全面推行野生动物退养补偿

发布时间:2020-06-04阅读:2426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驻省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督促省林业局迅速部署全省范围内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全面推行野生动物退养补偿工作。5月14日,湖南率先全国出台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实施意见及野生动物养殖退出方案,成为全国首个明确给出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资金安排的省份,将养殖户特别是贫困户的损失降至最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

  制定“禁食+革除陋习+严打”制度,切断陆生野生动物产业链。坚持疏堵结合,迅速落实全国人大禁食野生动物有关要求。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食用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督促省林业局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出台了《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监管执法行动方案》,严厉查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截至5月28日,湖南共办理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40起,刑事案件204起,罚没、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9800余只(头、羽)。

  全面开展退养补偿,减少合法主体损失。推动全省统一制定退出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等相关政策,分批开展退养补偿。明确补偿范围。将2020年2月24日前持有合法有效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主体或合作社成员,纳入退养补偿范围,保障其合法权益。制定补偿标准。建立县级负责、市级督办、省级督查的工作机制,经多轮调研论证,制定全省统一的补偿标准,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按照3∶3∶4的比例承担。第一批退出的人工繁育物种包括眼镜蛇、竹鼠等14种,补偿金额由24-2457元/(公斤、只、头)不等。妥善进行动物处置。补偿到位后,由县级政府组织林业、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委会,对退养的野生动物采取放归自然、转作他用、无害化处理等措施进行科学处置。

  引导行业转产转型,助力脱贫攻坚。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分类引导、能转尽转的原则,指导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帮扶和转产转型。停办食用类行政许可。湖南各级林业部门停止办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繁育、出售、购买、进口、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积极引导转产转型。在选聘生态护林员时优先照顾退出贫困养殖户,引导退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养殖主体转型发展油茶、中药材等林业生态产业,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帮扶。实施精准结对帮扶。制定《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中贫困户和边缘户精准帮扶工作方案》,以县级政府为主体,采取“一对一”帮扶计划和措施,保障贫困户、边缘户的合法权益,坚决不让一户养殖户在脱贫攻坚战中掉队。

 来源:三湘风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