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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5-23阅读:2766

湖南省纪委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90510 15:5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浏览数:

日前,湖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6起典型问题是:

1.长沙市宁乡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局长邓国良履责不力问题。201712月至20187月,邓国良多次带队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监察,对该厂没有建设应急水泵及应急事故池就违规试运行的情况未进行制止,未能监察出该厂生物池储存有大量活性污泥,未确认相关场所、设备等是否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填写表格确认其正常,导致污物溢流、污水外排事故发生。邓国良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岳阳市平江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捍卫等人不负责、走过场问题。20179月,平江县梅仙镇雁影村为获批县畜牧水产局追加15万元黑山羊养殖产业扶贫资金,将实际引进养殖黑山羊62只虚报成462只。时任梅仙镇扶贫办主任余鑫雄未严格审核把关,便盖章同意上报。201711月,余捍卫及该局畜牧股股长李殿华、产业扶贫办主任罗云、工作人员吴星云,会同梅仙镇扶贫办主任凌争、财政所副所长黄政仁组成验收组,对雁影村黑山羊养殖项目进行验收,在未仔细核查的情况下,出具“经现场查看,已完成建设内容”的验收意见,导致15万元产业扶贫资金被套取。余捍卫、余鑫雄、李殿华、罗云、凌争、黄政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星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肖柏青乱决策、乱拍板问题。20174月至11月,肖柏青在兼任城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未督促县扶贫开发公司及时按程序办理某集中安置项目相关建设手续,违规决定该项目挡土墙工程“边复工边整改”,未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施工建设和质量监管职责,致使该项目挡土墙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部分垮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肖柏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张家界市原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汉寿照抄材料、应景交差问题。彭汉寿在2015年至2017年三个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照抄照搬其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内容。彭汉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综治办原专职副主任杨波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48月和201712月,杨波以解决综治办工作经费为由,两次向该镇某矿业公司违规收取工作经费共计3万元,加重企业负担、破坏营商环境。杨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6.怀化市会同县扶贫办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梁军华不负责、不作为问题。2013年至2015年,梁军华在分管该县扶贫项目验收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便在验收表上签字审核同意,致使多个村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合计47.77万元。梁军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6起问题,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的因不负责、不作为、乱决策,导致事故发生、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学风不实、照抄照搬、应景交差;有的索拿卡要、破坏营商环境,等等。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对这些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彰显了省委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鲜明政治立场和坚定决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坚决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的一项基本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样,精准对标《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从具体事改起、从本人改起,经常照镜子、正衣冠,做到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真正为基层松绑减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细做实监督工作,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开展“靶向治疗”,进行综合施治,对群众反应强烈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年”落地见效,让干部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