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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01阅读:3129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教育厅“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精神,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院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治陋习、树新风,固化作风建设成果,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主要任务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围绕“四风”问题,重点自查自纠以下六个方面突出问题:

㈠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问题。

㈡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与学院有关联的项目、工程企业中违规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党费、团费、学会经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等问题。

3.将执收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㈣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检查、考核、考察、招录选调、提拔进人、项目申报、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各类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含学生及学生家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㈤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问题。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问题。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院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简称专项整治办),办公室设纪委办公室,纪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教务处、财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审计处、国资处、总务处、基建办负责人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学院二级院部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机构,确保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20164月下旬)

制定“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2.全面自查(20164月至6月)

学院各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照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逐一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自查情况和线索问题建立专门台帐。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部门将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68日报送专项整治办。

督查督办(20167月至12月)

专项整治办根据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12月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对问题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的方式进行处置。对自查自纠工作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12月分别报省林业厅、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㈠压实“两个责任”。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列入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分工履行好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㈡完善“三大机制”。建立健门协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有关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完善部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二是完善调度通报机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三是完善回访复核机制。对专项整治、集中督查、明察暗访和社会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不定期开展回核复核,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必要时选择部分问题进行复查。

㈢践行“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整治工作活动全过程。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及早教育提醒,制止纠正;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强化问责;对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例分批分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确保整治工作防微杜渐、取得实效。